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发布时间:2025-04-20浏览次数:10


根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,2025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启动。现就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的项目范围

2017年以来在中心立项的所有达到结题条件的科研项目均可申请结题。

二、项目结题的条件

1.重点项目

重点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:

1)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的;

2)在党内法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的;

3)公开出版专著、教材的;

4学术论文在全国党内法规学术会议上获奖或做交流发言、且在普通大学学报上发表的;

5完成获主要领导批示的调研(咨询)报告的

2.一般项目

一般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:

1)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;

2)完成获市级领导批示的调研(咨询)报告的。

上述所称论文和报告必须与项目相关,且以“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”为第一作者单位。论文还须标注“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资助,编号:×××”字样。

三、结题申请时间

2025418日——2024428

四、结题材料要求

1.结题材料需按项目立项文件、项目申报书、项目结题报告、项目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,提交纸质材料一份;同时提交与结题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PDF电子文档;

 2.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原件(核查后返还)

五、联系方式

地 址:中国·湖北省黄冈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(黄冈师范学院北区致远楼413室)

邮 编:438000

电 话:13971703346

联系人:刘老师

QQ:409387661  E-mail:  409387661@qq.com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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