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,2025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启动。现就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的项目范围
2017年以来在中心立项的所有达到结题条件的科研项目均可申请结题。
二、项目结题的条件
1.重点项目
重点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结题:
(1)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的;
(2)在党内法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的;
(3)公开出版专著、教材的;
(4)学术论文在全国党内法规学术会议上获奖或做交流发言、且在普通大学学报上发表的;
(5)完成获市级主要领导批示的调研(咨询)报告的。
2.一般项目
一般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结题:
(1)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;
(2)完成获市级领导批示的调研(咨询)报告的。
上述所称论文和报告必须与项目相关,且以“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”为第一作者单位。论文还须标注“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资助,编号:×××”字样。
三、结题申请时间
2025年4月18日——2024年4月28日。
四、结题材料要求
1.结题材料需按项目立项文件、项目申报书、项目结题报告、项目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,提交纸质材料一份;同时提交与结题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PDF电子文档;
五、联系方式
地 址:中国·湖北省黄冈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(黄冈师范学院北区致远楼413室)
邮 编:438000
电 话:13971703346
联系人:刘老师
QQ:409387661 E-mail: 409387661@qq.com
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
2025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