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法规研究中心发布时间:2024-03-26浏览次数:11

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

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
根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,2024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启动。现就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的项目范围

2017年以来在中心立项的所有达到结题条件的基金项目均可申请结题。

二、项目结题的条件

  1. 重大项目

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:

  1. C刊公开发表论文的;

  2. 获省级及以上领导签批或省级以上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的  

  3. 出版专著的。

2.重点项目

重点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:

1)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的;

2)在党内法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的;

3学术论文在全国党内法规学术会议上获奖或做交流发言、且在普通大学学报上发表的;

4完成获主要领导批示的调研(咨询)报告的

3.一般项目

一般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:

1)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;

2)完成获市级领导批示的调研(咨询)报告的。

上述所称论文报告、著作必须与项目相关,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,且以“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”为第一作者单位还须标注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资助课题。

三、结题时间安排

 2024320日——2024420,过期不再受理。

四、结题提交材

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

1.《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》一份;

2.项目研究成果原件(中心复印后返还)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地 址:中国·湖北省黄冈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办公室(黄冈师范学院北区致远楼413室)

邮 编:438000

电 话:13971703346

联系人:刘老师

QQ:409387661  E-mail:  409387661@qq.com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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